马克思主义监督学说认为,监督是国家机关的一种职能,是维护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的一种手段。加强行政法制监督,是防止公共管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有效措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必然要求行政执法行为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维护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责任制,严格约束执法行为。
要建立以执法责任制、受案登记、案件审理、文书票据化管理、案件回访、罚没物品管理、执法公示、错案追究、岗位考核等制度为主线的自我约束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责任追究,一方面是要解决行政不作为、滥作为的行政执法渎职、失职现象。另一方面是要解决办案程序不合法、处罚失当的现象。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权责分明,有错必纠,杜绝罚过放行、以权谋私、以罚代法等现象,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责任感和办案质量。
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花样不断翻新,都对我们行政执法办案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一些基层单位,准确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工作还是一个软肋,不规范办案或办“糊涂案”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我们应加强对行政执法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办案人员责任心的教育。教育他们办理好每个行政执法案件,既是质量技监行政执法严肃性的体现,又是对执法人员自身价值存在的肯定,还是对行政相对人负责任的表现,要让每个办理案件的人员把办好案件当作自己工作的重要部分,始终全身心地投入进去。
二是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的更新办案知识培训。从基础知识入手,如案卷如何制作,卷内包括哪些内容,具体每个内容如何写作,哪些技巧性的东西需要处理等等,从而逐渐形成质量技监行政案件办理模式。
三是建立执法办案奖惩制度。把办案质量、效果,把结案率、无错案率、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率等作为考核执法办案人员绩效的重要指标,对严格执法、执法水平较高、案件办理能力强的予以奖励,对不适应执法工作的执法办案人员调离执法岗位。通过激励、竞争,促使执法办案人员争先学习执法办案业务,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一讲、两控、三查、四访” 全程监督案件办理
“一讲”就是每月进行一次案件办理讲评活动,让大家相互交流典型案例和办案经验体会,达到沟通信息、扩宽视野、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两控”就是加强源头布控和过程严控。加强源头布控,实行罚没收据、行政处罚决定编号与执法监管同行,由执法监管机构集中统一发放,凡是法定程序不到位、未经批准的不得收取罚款,从源头上堵塞“先收后审、未审先处”的漏洞。加强过程严控,坚决做到主体不明的不予审理,事实不清的不予审理,证据不足的不予审理,材料不全的不予审理,程序不到的不予审理,用法错误的不予审理。在现场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案卷制作等四个方面提供帮助,加强指导。
“三查”就是查执法主体是否符合;查执法依据是否准确;查执法程序是否到位;查执法案卷质量是否不断提高;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四访”就是走访纪委等相关部门、走访企业、走访行风监督员、走访行政相对人,广泛了解执法公正和廉洁自律情况。
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洁责任。
质量技监行政执法是党和人民赋于我们的神圣权力,是质量技监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的重要手段。随着质量技监部门承担的责任日益重大,执法领域不断拓展,行政案件大量增加,极易出现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现象。在行政执法队伍中推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实现对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途径。在行政执法队伍中加强廉政学习教育,以正面典型鼓舞人,以反面教材警示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人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都要实行“一岗双责”,把责任目标分解到人、层层落实,形成一个上级对下级有效监督,下级对上级认真负责的工作格局。
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应当形成我们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做到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对行政相对人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勇于接纳群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借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总之,执法是为了确保法律实现的有效手段,监督是为了确保法律公正的有力措施,执法与监督是辩证的统一。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严格执法必须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才能在公众中树立起我们质量技监部门的良好形象,推动质量技监事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