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和十堰市安委会要求,近日丹江口市质监局组织安全监察专班对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丹江口市绝大多数企业都能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周期检验,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但检查中也发现,有少数企业忽视安全生产,不遵守条例,存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经检验、超期使用的问题。
为督促问题较为严重的市宇杰化工有限公司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周期检验,该局于2006年11月27日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依法进行检验。由于该公司在整改期内未依法履行确保安全生产的义务,该局又下达了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监察指令书,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