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产品,是城市的“经济名片”,是质量振兴的集中体现。近年来,山东蓬莱质监局采取强化培育、创建和保护三措并举,不断塑造仙境名牌产品。
规划引导“育”名牌。编制蓬莱名牌战略实施意见和名牌产品培育规划,将名牌工作写入政府工作要点,与各镇、区、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深入八大产业,科学调研论证,把优势产品纳入名牌培育重点,出台激励政策,定期组织调度,严格考核奖惩。组织3.15、5月20日“世界计量日”、9月份“质量月”和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专题宣传,送法规、送标准和送技术“三下乡”,举办名牌产品展示20余场次,塑造了“蓬莱制造”产品形象。
服务到位“建”名牌。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制发服务企业家队伍建设意见,实行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24小时随叫随到工作机制。名牌争创企业实施“派工单”制度,对照评价细则,逐一明晰企业需改进完善项目,分管领导牵头,按专业下派“工作单”,标准化、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等业务限期办结。同时,由局领导率重点企业上省进京,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名推委”加强沟通,争取蓬莱优势产品纳入中国名牌、山东名牌产品评选目录。2003和2005年,蓬莱相继实现“山东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零突破,今年又有圣豪家纺和京鲁渔业公司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近4年间,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由零激增到16个,形成3个中国名牌、12个山东名牌、1个山东省服务名牌、2个国家免检产品和5个国家计量免检、13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构建的品牌集群。获得名牌后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不同程度提高0.3至1个百分点,2005年,全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5.3亿元,利税4.6亿元,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的8%和13.2%。
严格执法“护”名牌。实行定人、定责、定企业、定区域的“四定”监管责任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建立完善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名牌产品保障体系。查获假冒伪劣产商品货值625万元,办理行政案件775起,办案正确率100%,受理投诉举报275起,处结率100%,为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万元。为树立蓬莱葡萄酒产区品牌,该局强化监管和服务两手抓,加大日常巡查、突击夜查、专项检查力度,严格葡萄酒标识、标签和标准审查修订,严格质量检验,严格违法查处,严格市场准入门槛。今年,组织了葡萄酒产品质量、企业管理培训讲座15次,早查夜检葡萄酒企业62次,检验产品4600多批次,帮助35家葡萄酒企业取得和待发生产许可证,推动了“葡萄酒名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