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泰市未发生一起因加油站计量纠纷引起的消费者投诉。而往常此类投诉一直牢牢占据着消费者计量投诉的首位。消费者投诉率的下降源于新泰市质量技监局为加强对计量加油机的管理所采取的三项举措。
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向全市各加油站发出了《关于加强计量加油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加油站填写《强检计量器具登记表》,对在用加油机登记建档。对停用的加油机,该局派出专人到所在加油站抄记累计数,做好停用封存手续,并明确告知加油站,计量加油机属强检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法规定,重新启用被封存加油机时,要先向县质监局提出检定申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才可使用。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全市在用计量加油机进行检查,对蓄意破坏加油机主板传感器流量计铅封或使用“三通”等设备回油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监督与服务相结合。该局规定,对申请检定的加油机,有关单位必须在7日内完成检定。合格的出据检定证书,加盖铅封,同时在加油机醒目处加贴全县统一的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对经检定不合格的,必须当场出据检定结果通知书,并帮助企业联系维修,维修后仍不合格的,要耐心向加油站说明情况,督促其更换新加油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