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严格监管和专项整治,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山东沂南县质监局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开展了专项整治。
一要全面调查,掌握底数。在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以及生产经营食品种类、基本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时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面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
二要明确分类,区别监管。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一是规范提高“三证齐全”的企业。即对已经获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监管,对于产品质量好的,要作为“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对象进行培育支持,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和示范作用。二是严格查处无证生产的企业。即对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但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已纳入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企业,要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和质量保证体系,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生产的,要依法查处;对生产条件不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的企业,要纳入专项监管,通过整治和帮扶,逐渐达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必备的质量安全控制基本条件。三是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企业。对没有卫生许可证和(或)营业执照的企业,一方面要督促引导其尽快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监管范围;另一方面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提请政府对拒不申领证照的企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在此次整治工作中,该局将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广大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房屋等食品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和地方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