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和《焦点访谈》栏目相继报道了劣质机动车制动液导致交通安全事故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机动车制动液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件,引起了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厉打击机动车制动液制假售假行为,2006年11月21日,浙江省青田县局稽查大队联合丽水市局稽查支队,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对机动车制动液质量展开拉网式检查,共检查5家汽车修配厂、6家汽配商店。
检查发现,青田县各汽车修配厂、汽配商店销售的制动液主要有JG3或JG4型两种制动液,大部分产品有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标识标注规范,总体质量状况良好,并且品种较少、销量也不大。但检查中,执法人员通过现场真假鉴别试验,发现一些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制动液,并扣押了涉嫌假冒的制动液6瓶。
劣质制动液大多是用甲醇或混合醇加水“勾兑”而成的,这两种原料不但对金属有很强的腐蚀性,还会导致汽车制动系统的软管、皮碗过度膨胀而脱落,造成制动液泄漏,刹车系统失灵。在此,青田县质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制动液一定要谨慎。合格的制动液的产品标识上应该表明产品的商标、规格、沸点不低于205摄氏度、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标识型号的正确标明方式是“符合GB12981—2003标准的JG3或JG4型制动液”。此外,市场上制动液每升在10元以内的,基本上都是劣质产品,消费者不要贪图一时便宜,买到“安全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