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威海高区分局注重把牢四关,实现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有效监管。
严把企业、小作坊自律意识关。及时组织宣传贯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质量自律意识,提高企业、小作坊自觉履行作为生产者的责任意识。
严把进货源头关。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在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添加剂执行标准、产品合格证明和复合添加剂成分配方等,对未能提供合格证明或配方的,必须经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合格,严禁从不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货。
严把使用过程控制关。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档案,制作食品添加剂采购、进出库、使用和检验台帐。指定专人储存保管,做到专柜存放、专人材料审核、专人添加和准确计量。
严把日常监督检查关。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更加注重对企业、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的台帐及备案情况的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