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湖北省黄冈市质监局近期制订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七不准”及处理办法》。
“七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不准上班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私事以及处理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与人争吵;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拖着不办、贻误工作;不准“带彩”打牌;不准造谣生事,闹无原则纠纷。《处理办法》还对违反“七不准”的人员和单位明确了处罚措施。
据介绍,该局之所以制订出台这项措施,旨在通过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同时,要通过整顿,努力实现三个提高:一是在党性观念上有所提高,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始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全体干部职工做出表率。二是在坚持求真务实作风上有所提高,即作风和精神状态明显转变,政治业务素质明显进步,组织纪律明显加强。三是言行一致,在遵守纪律、照章办事上有所提高。
该局党组号召机关所有干部职工要把这次机关作风整顿作为一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机会,把作风整顿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改进作风、促进工作作为衡量活动质量和效果的主要标准,以作风的改进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工作的落实体现作风转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