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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渎职侵权犯罪”?

2006-11-17 15:2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地不履行职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者民主权利的犯罪。

        渎职犯罪主要有: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玩忽职守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

   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不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结果的;

    4、其他伪造检验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商检失职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不合格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出入境,严重危害生命健康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公共财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未经检验,出具合格检验结果,致使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等进入境内的;

   5、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6、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动植物检疫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动植物检疫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动植物,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

    4、其他伪造检疫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6、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行为的;

    3、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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