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临邑“阳光执法”打造阳光政府

2006-11-17 11:3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监干部尤其是执法一线办案人员,每天要和形形色色的经营户打交道,对已发现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是否立案、要不要查处、如何定性定量处罚等等,办案人员拥有一定的主动权和裁量权。因此,如何加强办案人员的廉政建设,怎样做到“警钟长鸣,依法办案,防患于未然”是当前和今后该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今年以来,山东临邑县质监局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制度为保障,牢牢把握行政处罚立案、定罚、结案三个关口,增强办案过程的公开度、透明度。

    “案件公示”把住立案关口。办案部门严格遵循《临邑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查获案值在万元以上的案件,在会上进行公布,对比较典型的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由法制机构记录在案,纪检组长实行案件跟踪,直至结束。对拖延时间过长的案件,督促办案人员在例会上说明其原因。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巡查记录进行检查,对有多次投诉举报的案件而巡查记录未反映的,根据案件主办责任制,追究巡查人员的责任。通过这些程序和制度的限制约束,每个案件都置于全局人员的监督之下,杜绝了过去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的现象。

    “定罚讨论”把住处罚关口。该局党组规定,所有处罚案件结果都要在例会上通报,一般的案件由经办人提出处理意见,法制员审批后报案件核审机构,对案情复杂,案值较大的案件,则要在例会上讨论通过,若有分歧报该局案件讨论委员会讨论。堵住了执法人员徇私的渠道,而且通过讨论辨析,定案的准确性大大提高,干部的执法素质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结案回访”督促干部廉洁奉公。该局法制科建立“典型案件备案制度”,对影响较大的案件,结案后法制科报纪检组长备案,纪检组长不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他们对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的言行举止、是否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查实的问题和人员进行整改和处理。

   该局还依托《临邑县质监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涉及金额万元以上罚款千元以上的案件,采取纪检组长提前介入、执法人员全程跟踪的方法,实行“阳光执法”促使监管执法人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秉公办案。通过“阳光执法”活动的开展,临邑县质监局呈现出了一种全新的局面。全局上下逐渐形成了一种学业务、比技能、赛成绩的良好氛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区域市场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