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税收和计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加油数据的真实、可靠,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椒江分局和台州市国家税务局椒江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税功能和计量性能监督检查。
一是明确责任,联合发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与国税椒江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椒江加油站在用加油机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通知中成立了由两局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双方责任,落实了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并联合制订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检查计划。
二是加强协调,联合摸底。两部门积极主动向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同时加强与各加油站主管单位的协调与沟通,积极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在此基础上,双方抽调人员对辖区内加油站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分类登记造册。据调查,全区共有加油站13家,加油机47台;其中社会化加油站4家,加油机12台;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在椒加油站9家,加油机35台。
三是明晰重点,联合检查。双方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社会加油站,并对两大集团加油站按比例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税加油机的使用情况,加油站能否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无擅改动税务局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是否严格按照计量法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了计量检定等。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检查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在11月底前整改完毕。
四是巩固提高,联合验收。两部门计划在十一月底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全区在用加油站进行验收,特别是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加油站,力求全区每家加油站在用税控加油机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杜绝有私自拆卸、改动、及私拆铅封等违法行为,实现加油站在用加油机142把加油(气)枪均粘贴上强检合格标志,受检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