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红安县质监局对全县生产销售民用蜂窝煤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23家煤店生产的民用蜂窝煤进行抽样检验。经检查,不合格项主要为发热量和外观尺寸,存在质量和缺斤短两问题。
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原煤和运输成本涨价200%,而蜂窝煤仅涨价31%;二是店主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恶意降价,导致掺杂掺假违法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红安质监局在县政府汇报的支持下,一方面对不合格的蜂窝煤加工店进行依法查处,另一方面帮助成立行业自律民用蜂窝煤协会,将所有煤店的原煤进购生产销售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质量要求,维护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