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责任是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对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事故、实现设备安全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温岭市质监局根据浙江省局《关于加强电梯使用单位监管落实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通知》精神,开展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专项活动。
该局一是根据本单位特点和设备数量,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存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的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各项要求,对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电梯,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组织整改。三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四在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设置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预案,并能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