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和谐执法环境,构建和谐质监,日前,河北省清河县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推行了“执法监督卡”制度,使“我监督你产品,你监督我人品”具体化了,推动了人性化执法活动深入开展。
“执法监督卡”制度包括一卡一表。一卡即“执法监督卡”主要包括对执法人员廉政要求、纪律规定、投诉电话等内容;一表即“征求意见表”主要包括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为是否规范,有无吃拿卡要现象,就此问题请行政相对人提意见。执法监督卡和征求意见表由局统一制作,在办案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出示“执法监督卡”,让行政相对人明白自己的权利,知道质监局对执法人员的廉政要求和纪律规定,以便对执法人员实施监督,维护自身权利。执法人员履行完这一程序后,由相对人在相应表格签字,交局执法监督室输入微机。结案时还要向相对人征求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然后交局执法监督室连同相对人举报投诉情况一起核实汇总分类,报局领导研究处理。
实行执法监督卡制度,旨在将“规范执法,构建和谐”的理念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把行政执法监督权交给群众,实现部门监督、自我约束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将和谐精神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提高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度和行政相对人的满意率,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政清廉,全力打造公开透明廉清的执法队伍。
为认真落实好这一措施,该局专门成立了执法监督室设置专人负责受理相对人举报投诉电话、信函,收集、整理征求意见,根据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分别给予取消执法资格、降级降职、下岗,直至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