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作为自行车的延伸产品,是集机械、电子、电机、电化学等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产品。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年第3季度监督检查结果表明,电动自行车抽样检验合格率仅为63.3%,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在甘肃本次抽查的29家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的30批次产品中,上海瑞骑摩托车有限公司、江苏董氏雅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一些大型企业,由于重视企业管理,技术力量雄厚,有完善的检测手段,产品质量较好,共有19家企业的19批次产品合格。而一些小型企业,因技术力量薄弱,没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在零部件进厂和生产过程中把关不严,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据介绍,这次抽查反映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动性能、最高车速不合格。有10批次产品刹车距离较长,超出标准要求,有10批次产品最高车速较高,最快的车速检测值达34公里/小时(标准规定最高车速为≤20公里/小时)。速度过快,过大的惯性可导致制动失效,且车架和前叉等主体结构的负荷加大易发生断裂危险。二是整车质量(重量)不合格。整车质量过重,会影响制动(刹车)的可靠性。本次抽查有10批次产品重量超标,最重的达65kg(标准规定不大于40kg),超过标准值的62.5%。三是脚踏行驶能力、脚蹬间隙、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指标不合格。检查结果显示,部分企业为迎合消费者追求车速快、外观豪华的需求,有意违反或回避国家标准,以获取最大经济利益,随意提高车速,生产采取了外观设计“轻摩化”、车速“高速化”、车身“重型化”,造成了大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给消费者的安全带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