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受国家标准委委托,河北省农业标准化验收组对高碑店市国家级无公害胡萝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首先听取了高碑店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领导小组关于国家级胡萝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情况汇报,观看了示范区建设相关的声像资料,然后实地考察了新城镇胡萝卜种植基地,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效果评价体系表》进行了打分。最后,高碑店市国家级无公害胡萝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95.1分的高分顺利通过验收。
自无公害胡萝卜标准化示范区于2003年10月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列为第四批国家级示范项目以来,高碑店市政府带领质监、农林等相关部门,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科技促动、协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从强化宣传培训、狠抓“五大体系”(标准体系、实施体系、评价体系、检测体系、监督体系)建设入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实现了胡萝卜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提高了胡萝卜产业的经济效益。
目前,胡萝卜示范区已涉及新城、泗庄、梁家营、东马营等四个乡镇的112个行政村,2.8万农户,种植面积已达到了3500公颂,预计产量2.1亿公斤,产值1.5亿元,质量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