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邀请保定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保定市蔬菜技术推广站和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专家和领导组成了验收组,对河北省容城县有民政府承担的第四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容城县绿芦笋标准化示范区进行了验收。
容城县绿芦笋标准化示范区经过三年的建设,圆满完成了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制定了《无公害绿芦笋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食品绿芦笋》两个地方标准,建立了以《无公害绿芦笋生产技术规程》、《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等30多项标准构成的标准体系,在政策、资金和农资方面保障了标准的有效实施,在政策扶持方面创新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工作方式,有效地促进了绿芦笋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验收组听取了容城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对绿芦笋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汇报,观看了示范区建设的相关资料,实地考察了示范点,认真查阅了示范区建设和相关资料,最后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评价表(种植类)》进行了评价打分。容城县绿芦笋标准化示范区以91.5分的成绩通过了示范区验收。
示范区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明显增长。无公害绿芦笋的标准化种植,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模式,有效地控制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减少了盲目用药、过量施肥等现象,确保了绿芦笋产品的安全性。2006年示范区绿芦笋单产达到了17250公斤/公顷,示范区建设期间年均增产20%以上。截止目前,全县绿芦笋种植面积达到了4533公顷,是示范区建设前的5.2倍;2006年示范区笋农人均收入达到4813元,比三年前增长了45%。绿芦笋示范区的建设还极大地缓解了农村的就业压力,三年间示范区共吸纳农业就业人员34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