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须持证生产的公告》,自2006年12月31日起,生产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类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目前,温岭市13类食品生产企业近80家,但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仅有6家,上报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有9家,特别是虾米等水产品生产企业至今还没有一家申报。
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须持证生产的公告》,自2006年12月31日起,生产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类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目前,温岭市13类食品生产企业近80家,但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仅有6家,上报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有9家,特别是虾米等水产品生产企业至今还没有一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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