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重在监督,自今年以来,湖北省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已经认识到抓好“证后监管”是做好食品加工企业管理的重心所在。该局通过近10个多月的摸索和总结,认为要抓好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必须实施“三制度”,即企业年度监督审查报告制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备案、登记制度和食品中危害成份强制检验制度。这“三制度”是相辅相成的。从该局的运做来看,自从实施了这“三制度”工作以后,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业主的管理水平,产品的合格率都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年度监督审查报告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前的一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此规定旨在督促、确保企业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今年以来,枣阳局改变一往的年审方法,把进入企业、下到车间、实地查验做为食品企业证后监管的重头戏来抓,他们对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关于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年度审查的通知》的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年审以实地审查为主、以提供资料填写表格为辅的工作模式。为此他们专门对所需年审的企业建立了年审档案,并根据企业存在问题大小予以分类,确定监管重点企业名单,同时将此信息反馈给区域监管责任单位,保证监管工作的有的放矢,明确重点。
在近3个多月的进企业、下车间的年审中,该局发现了许多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违法生产行为,对这些情况他们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记录在案,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存有严重违法生产行为的,转入执法程序,起到警示、惩戒的作用。年审结束后,该市的许多食品加工企业普遍都反映:生产许可的年度审查,使我们增强了质量意识,提高了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管理水平,防止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这才是真正的年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备案、登记制度
食品添加剂是一把双刃剑,使用的好可以提高食品的品质,如果不按标准规定随意添加不仅破坏食品的营养成份,而且还给食品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纵观近几年来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大多是与随意滥用食品添加剂分不开的。为抓好食品添加剂的管理难点,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强化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对食品添加剂实施备案、登记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贯穿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年审中进行的,即每到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年审时,年审人员必须下到车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现场检查、登记,发现使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立即通知企业停止使用,即是允许使用的添加剂,也要看企业在使用中是否按量添加。这些内容均要逐一登记到表格中存入企业年审档案。
今年8月,该局在对全市的10余家罐头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审查时发现,这些企业均有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滥用添加剂的行为,经调查发现他们是在不懂标准规定的添加剂使用范围的情况下,仍按往年的生产经验来添加的。为解决这一问题,枣阳局专门印制了《罐头食品添加剂使用一览表》分到这些企业中,表中不仅列举了标准规定的允许添加的添加剂种类,而且添加范围和添加量也是一清二楚,让他们按表添加,做到心中有数。拿到这样的表格,企业老板们均表示有了这份浅显易懂、一目了然的添加剂使用对照表,我们生产时心中有数了,再也不会因滥用食品添加剂而担心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了。
食品危害成份强制检验制度
国家在对食品加工企业实行产品出厂强制检验制度的同时,对各类涉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检验项目中对人体容易造成危害的成份如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即是我们常说的食品检验项目中的带*号部分,要求企业每年必须检验二次。
此项目的检验食品加工企业大多不具备条件,为让企业的产品即符合标准规定的危害成份限量又能出具合法性、代表性的检验报告,枣阳局制定了对食品加工企业危害成份强制检验制度。制度要求企业每年必须对带*号的项目检验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有设备条件的可自行检验,无条件的可委托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在实际操作中,该局委派质量检验人员下到企业的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分类抽样,走进企业的检验室和配料车间,实地查看企业的检验设备和操做方法,帮助企业完善、改进检验手段和规程,从多角度帮企业分析造成食品危害成份超标的原因,使企业从原料收购、产品加工到成品检验等方面进行把关,杜绝危害成份超标给食品带来的安全隐患。
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今年实施此“三制度”以来,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和管理工作走上一个新的台阶。通过制度中的监督和在实施这“三制度”的服务和管理,均改变了区域内食品加工企业的经营理念和质量安全意识。该局通过实施“三制度”工作,真正做到了从源头抓食品质量安全,让获证企业在获证后能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