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卫生监管职能,切实解决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保持难,查处慢的情况,临沭县质监局结合实际,创新思路、规范管理,初步探索出了“规范标准、程序化管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规范企业自律,促进企业发展。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以来,临沭县食品企业取得了12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80%以上,但部分企业取证后放松质量管理。为此,该局组织编制了《临沭县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监管作业指导书》,进一步明确企业食品生产活动内容,严格工艺操作,纠正和预防不合格因素,降低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并先后两次免费对企业质量主管进行培训,帮助企业制订《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设备清理、维修、保养记录》、《原材料采购验证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30多个各种质量活动记录。
规范巡查行为,确保监管到位。制订了《临沭县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企业巡查回访作业指导书》。全县12家取证企业分包给具体监管人员,明确巡查要求、巡查内容、巡查后处理。目前,各监管人员对所承包企业已进行两次以上的巡查及回访,并对巡查结果记录在档,进一步督促企业规范质量管理,提高了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
加强证后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取证后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日常管理、年度审查、企业变更。在日常管理中,一是规定企业使用添加剂必须备案。要求企业将使用的添加剂登记造册并及时到县局备案,并规定企业每季度对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汇总后报县局备查。在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时,工作人员对照GB2760标准核查是否有超范围使用情况,对因企业不了解标准限制使用情况,及时告知企业。对乱用或超量使用添加剂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召回监督处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二是提高企业检验能力,每年对进行不低于两次样品比对检验,督促企业提高自检能力。三是进行加严检验。对定检及日常监督检验中企业出现不合格项时,向企业发出书面加严检验通知书,责令10日内进行整改,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组织抽样人员对企业进行加严检验,直至企业产品合格为止。四是实行年度自查报告。对取证企业每年满40日内,向企业发出《关于取证企业提供“年度自查报告”通知书》,提醒企业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及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对企业提供的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核查。通过规范引导,该县取证食品生产秩序有明显提高,合格率较规范前提高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