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季度,山东省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眼镜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眼镜产品,合格5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3%。
本次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顶焦度(俗称度数)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小型眼镜店没有相应的备片,而以度数相近的备片充当消费者定配的镜片,造成了消费者配对的眼镜与验光度数不符。二是柱镜轴位偏差不合格。主要是眼镜店为了节约成本,一副吸盘使用多次,造成吸盘的吸力下降,在磨边过程中镜片产生转动,造成加工柱镜轴位偏差不合格,对此,将直接影响配戴者矫正眼睛屈光不正的效果,会引起视觉疲劳。三是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垂直互差等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眼镜店割装操作技术低。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陵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督促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限期复查,进一步提高我县眼镜产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