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部分眼镜企业采用“铁皮”等劣质材料生产太阳镜,无序低价恶性竞争,造成质量下降的现状,10月20日,浙江省临海市质监、工商、眼镀协会等部门牵头组织了临海眼镜电镀企业制定眼镀、电镀行业自律责任制,临海8家电镀企业都在责任书上签字盖章。
他们一致承诺:电镀生产企业必须自我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自觉拒绝低价劣质电镀加工,不接收假冒产品电镀业务,加大对相关检测设备的投入和人员培训,禁止未达到国家标准的眼镜电镀产品出厂交货。同时它们还达成共识,电镀企业不得接受“铁皮架”太阳镜、不得电镀未加膜、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承接电镀加工业务,违规者处违约金1—3万。受到电镀企业行业责任制的影响,镜片、眼镜配件等行业也将制定行业自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