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山东省岱岳区质监局着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区域监管、行政执法、技术检验的“四位一体、整体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行,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水平,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安全监察坚持做到:一、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监察。二、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制止无证操作,发现违规行为时,责令予以纠正。三、对使用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该设备的运行,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四、及时做好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系统的维护、更新、上报工作。
行政执法坚持做到:一、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接到举报时,立即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告知。二、对逾期未整改的,接到安全监察机构移交通知后,及时立案查处。三、查处结束后,将查处结果立即告知安全监察机构。
区域监管坚持做到:一、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管理数据库,维护相关信息的有效性,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态,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新增、停用、报废、拆除设备在做好登记录入数据库的同时,及时上报监察机构。二、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巡查情况作出记录,巡查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三、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及进行后处理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技术检验方面坚持做到:一、对到期的特种设备提前50日以上向使用单位发出《定期检验通知书》,提醒使用单位申报检验。二、对30日以内到期仍未办理申报检验手续及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单位,经核实后及时上报特监科。三、对非法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非法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在用特种设备已登记未录入特种设备金质网的立即上报上级局特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