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20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质监局通过多渠道与各乡镇政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特种设备工作到位:
局联手螺城镇、东岭镇政府,对3家使用不合格电梯企业进行安全监察,并发出安全监察意见书3份,责令3家企业停用存在安全隐患电梯4部。东桥镇政府及惠南工业区配合下,该局又对某塑胶公司和食品厂停止使用锅炉予以进一步确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此外,与崇武镇政府配合,对该镇辖区内两家工业氧气经销点使用超期未检工业氧气瓶违法行为进行安全监察,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书2份,强制送检超期未检工业氧气瓶4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