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高唐质监局在该县琉寺镇西铺村一家五金店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河南省新乡市电工厂生产的“新福”牌130级聚酯漆包铜圆线的标识标注为铜圆线标准(GB6109——90),而实际上聚酯漆包皮内包的是铝线,标识标注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与该产品不符。执法人员由此认定其行为属于销售无证、假冒商品违法行为。
据调查,该店共购进这种电线600千克,销售给某电动工具维修部40千克。据了解,相同截面积的铜线和铝线所能承受的负荷有很大差别,如果用这种假冒产品传输电流,极有可能发生危及人体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安全事故,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执法人员已责令店主将售出的假冒产品限期收回,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同时,执法人员向店主讲清了违法事实以及使用这种假冒产品可能给消费者造成的危害,促使店主增强了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