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质监局新质技监纤函[2006]2号文件精神,吐鲁番地区纤维检验所对全地区21家棉花收购加工厂进行了不间断巡回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达29次。
此次重点检查了棉花收购过程中不执行标准和“一试五定”检验规程混等混级、压级压重、抬级抬重收购的行为,以及检查棉花加工过程中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异性纤维,检查混等加工、成包皮棉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行为。
据统计,该局先后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抽籽棉大垛27个,重量为3019吨,籽棉收购现场监督抽查棉农小样14个批次达31400公斤,监督检查成包皮棉10批,重量为222.484吨。从检查情况看,全地区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基本都能坚持按照国家标准抓好棉花质量关。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标识不全、货证不符等问题,地区纤检所及时告知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棉花收购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力地打击了棉花收购加工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棉花供需双方的合法利益,有效维护了吐鲁番地区棉花质量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