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丹江口市质监局的积极协调下,老河口市吉港宝石水泥有限公司一次性给武当山特区寨沟村赔偿现金1万2千元顺利到位,挽回了寨沟村通村公路建设所用水泥因计量违法造成的损失。这是该局依法履行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又一实际行动。
2006年7月28日,丹江口市质监局接到投诉:武当山特区寨沟村通村招标进行的通村公路建设工地使用的,由老河口吉港宝石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标号为32.5普通硅酸盐水泥分量严重不足。该局随即组织稽查分局、计量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到现场进行检查,对工地现场库存的30吨水泥抽样检测。经查实,由老河口吉港宝石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这批水泥重量严重不足,平均每袋负偏差7.1公斤。
根据检查结果,执法人员立即封存了该批水泥,并及时与厂家取得联系。通过调查得知,该批2006年7月19日生产的标号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是由于厂家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的重量不足。鉴于以上事实,办案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对老河口吉港宝石水泥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协调该公司一次性给予武当山特区寨沟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