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监总局《内部参考资料》登载消息,自2006年12月31日起,在2005年1月1日已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酱腌菜、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以及糖果制品、茶叶、黄酒、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13类食品,凡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质监部门提醒有关企业,从今年12月31日起,凡发现上述13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目前尚未办证以及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