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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分局:采取五项措施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2006-10-19 01:1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来,山东省泰安高新区质监分局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省市局、泰安市委市政府和泰安高新区管委领导真实、准确、全面反映高新区质监工作情况。 
   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泰安高新区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月工作评审会上通报上月采用信息、稿件工作情况。 
   落实责任。按照泰安市局年初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要求,泰安高新区分局下一步宣传工作的重点目标是重要新闻媒体,要求每人每周至少提供2条以上有价值的信息稿件上报泰安金质网和有关新闻媒体,确保全年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 
   加大投入。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泰安高新区分局加大投入,已配备9台电脑、1架高级数码相机和1支高级录音笔,为做好信息和宣传工作提供了方便。 
   严格奖惩。泰安高新区分局参照市局稿费兑现办法进行奖励,每月兑现一次。同时,按照“落实责任”中分解目标的要求,一月一通报每个人发表信息、稿件数量和得分情况,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严肃纪律。上报信息稿件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按照审批、报送程序上报上传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曝光类稿件,先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再报泰安市局办公室把关,一致同意后发送有关新闻媒体。对因信息宣传失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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