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惠民县质监局根据国家、省、市质监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有重点地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安全监察。
液氨容器使用单位问题多。在此次监察中发现,全县7家冷藏厂使用的20台液氨容器没有进行登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没有经过检验合格后使用。冷藏行业设备中所用的液氨是剧毒腐蚀性介质,属危险的化学品。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且无证上岗,进行违规作业可能造成事故发生。
80台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经检查,全县70多家企业使用的80台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其中各预制厂使用的汽车式起重机大部分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有的企业自制、改装的桅杆式起重机,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作业。
此外,还发现县清河镇文达绳网厂等26家网厂的36台储气罐未经检验合格使用,压力表安全阀未经检验合格使用,储气罐压力均在0.6MPa以上,且没有注册登记,人员无证上岗作业;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均存在充装超检验气瓶、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前后不检查气瓶等违法行为,而流动式液化气销售点均存在违规充装、销售超检气瓶等问题。
针对监察中存在的问题,质监局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首先对违规单位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及相关法规,使之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性,提高使用单位的责任心。其次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帮助其及时的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对拒不整改、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监察,惠民县大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通过检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