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其产品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近日,山东省临淄质监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的眼镜店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整顿。
按照《眼镜配制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局主要就是否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验光人员有无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进货验收制度、经营者有无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是否有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以及配镜在用的计量器具是否超检定周期进行了检查。
此次共检查了全区的30余家眼镜配装单位,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该区眼镜配装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进货渠道混乱,有的无标志,无生产证明,仍经营劣质镜片;二是个别验光、配镜人员不具备操作资格,无证上岗;三是部分眼镜店设备简陋,眼镜验配仪器未经检定,配装的眼镜的焦度不合格。针对上述问题,分局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生产条件极其简陋,又配钥匙又配眼镜、又卖百货又配眼镜的门店依法进行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