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命之源。
近日,从卫生部获悉,日前,卫生部组织督查组对北京、安徽、内蒙古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察显示,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喜忧参半。各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自建水厂和二次供水还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各地普遍开展了以生活饮用水卫生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督执法活动。北京市制订了6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建立良好的执法基础;在二次供水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审查阶段,北京市卫生局主动介入,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督中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有效开展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安徽省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并建立卫生执法效果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观念和方式的转变。辽宁省制定“全省饮用水卫生安全行动”计划,将饮用水卫生安全作为全省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组织落实。重庆市卫生局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年度责任目标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加强生活饮用水应急机制建设,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要内容,制定了本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督查中也发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的供水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卫生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未能实施;二是自建水厂卫生安全隐患较多;三是一些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缺位,难以保证供水卫生安全。卫生部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重点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管工作,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