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委托相关部门专家共同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已经发布,将与2007年1月1日实施。
该标准代替了《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T17167-1997),主要有4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标准名称改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由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二是增加了非工业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三是对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调整;四是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该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对于全面提高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水平、促进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将发挥重大作用。
为全面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确保《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顺利实施,根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10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并于9月29日举行了“淄博市企业节能降耗计量服务活动签字仪式”,与企业签订了《共同推进节能降耗计量工作责任书》。
同时,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能源计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由技术力量雄厚的技术检测机构成立了多支“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具体服务工作,选派了一批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专业对口的相关计量服务人员参与此项工作。下一步各服务队将对服务企业的全部在用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并要求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达到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要求;指导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仪器仪表,提高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切实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