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食品用包装容器的原材料、颜料等助剂符合国际有关规定,不使用回料生产加工,不使用劣质原材料食品用塑料制品;保证在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包装上明显处标明‘食品用’文字;保证食品用包装容器的包装、贮存、运输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情节,对产品无污染……”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内已有110余家食品用包装容器的生产企业负责人在“质量自律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承诺决不使用回料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黄岩质监分局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的同时,不断创新食品用包装容器制品监管工作的新思维,在全区开展了“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制品先签承诺书”行动,引导食品用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建立自律意识,确保产品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