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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信息所制定“四项措施”治理商业贿赂

2006-10-09 14:2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情报所制定“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使全所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意识。
   一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信息所公布了举报电话,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自查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问题,已掌握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
   二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抓好建章立制,重点是制定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适应,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深化信息所的各项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氛围。信息所把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氛围。
   四是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信息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力量,分阶段对各室和个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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