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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监局出台九项措施监管食品小作坊

2006-10-09 09:44: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针对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小企业、小作坊多的现状,甘肃省质监局日前出台九项措施,以有效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该省质监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要将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作为此次整治食品小作坊的重点内容。对肉制品加工企业使用工业沥青脱毛、使用病死畜禽作为加工原料,罐头食品超范围使用防腐剂,酱腌菜、蛋制品及酿造食品企业非法使用工业盐,小麦粉、方便面、米粉中超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超范围使用着色剂日落黄、非法添加着色剂二氧化钛、处理剂溴化钾等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同时,还要严肃查处糕点中超范围使用蓬松剂明矾,粉条中超范围使用色素亮蓝、超量使用漂白剂二氧化硫等违法行为。在整治中,要将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并确定一批重点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整治的小企业和小作坊。

    为确保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效果,甘肃省质监局出台了九项监管措施:一是及时将“无证无照”的企业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和小作坊要督促其限期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二是要坚决取缔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要求,将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作为重点产品,加大无证查处力度。三是要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将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四是要严密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对有证有照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且正规企业产品不能正常供应,地处农村偏远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在地方政府允许的前提下,要采取专项监管措施,进行严密监管。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引导帮扶,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对生产条件差、未达到准入要求的企业要通过区域整治、集中生产、股份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专业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促使市场准入产品目录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达到市场准入条件,解决市场准入产品目录以外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工艺、技术等问题。六是要强化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地处偏远地区、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让企业明确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七是要强化开业、歇业申报制。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八是严密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满足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九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各地质监部门要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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