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来临之际,山西阳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销门店、大型商场超市及食品总经销代理单位等企业生产经销的节日热销食品进行了专项大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中秋月饼、酒类、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粮油食品及纯净水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商品。
检查中发现部分月饼生产经销企业生产经销的月饼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与单粒小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不一致,有的外包装标注的日期比内包装日期晚10天左右,有的外包装标注执行标准为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855——2005,而内包装却标注为旧的推荐性标准SB/T10226——2002,极易造成外包装看不过期,而内容物实际已经超期或明示质量与实际质量不相符等问题。另外,检查中还发现部分食品加工企业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而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
针对问题,该局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无证企业进行了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