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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质监局加大对名牌产品及其企业的保护力度

2006-09-22 08:1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了响应第21个全国“质量月”“创新提升质量,名牌促进发展”的主题倡议,保障名牌制度和免检制度的有效落实,切实维护中国名牌、湖北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企业的利益,湖北省黄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近日制订出台了对名牌产品实施监管的意见。

   《意见》指出,全市系统各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提供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等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名牌、湖北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的扶持和保护力度,为名牌、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创造优良环境。

   《意见》要求,各单位务必从大局出发,从即日起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中,不得擅自对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湖北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进行质量、计量(净含量、定量包装)、标准化三方面的监督检查,不得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正在进行的检查和处理必须立即停止,其后续工作迅速移交上级局。各单位不得自行安排对辖区内获得中国名牌、湖北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产(商)品进行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抽查工作应由省局统一布置执行。

   《意见》规定,对用户、消费者反映的名牌产品的质量、计量和标准化问题,各单位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但调查核实的结果应上报市局,再由市局上报省局。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市局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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