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至9月15日,依据省局特种设备区域监管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结合市局[2006]31号文《关于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精神,淄川质监分局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对全区15家39台重要危险设备进行了现场安全监察。本次监察中共发出《安全监察意见书》14份。
监察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一是部分重要危险特种设备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超期未校验,个别充装站自动切断装置失修或未装设,另外还存在气瓶超期未检等现象;二是个别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压力管道未检验、未注册登记;三是少数人员重要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的证件超期,部分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完善、不规范。
对上述问题,参加监察的执法人员都已经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指导企业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重要危险特种设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