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湖北郧县质监局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县内生产加工大米、小麦粉、酱油、食醋、白酒、纯净水、饮料等食品但仍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该局一是展开摸底调查行动,确定相关企业名单,并上报县政府。二是通知企业,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告知企业无证生产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必须限期整改。三是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即相关企业必须在2006年11月30日以前达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要求。四是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等方面培训和帮扶,促进相关企业按期达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要求。五是对于2006年11月30日以前仍未达到准入要求的,一律上报县政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