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来临在即。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十一”黄金周,滨州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以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月饼、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等为重点,以小企业、小作坊为主要检查对象。为确保整治效果,滨州市局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严厉打击劣质食品生产窝点。围绕城乡结合部、区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取缔不具备必备生产条件的加工点、小作坊。二是对有证企业加强监督抽查。重点查处企业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滥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力度。在按照《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的基础上,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向社会给予曝光。同时,在节日前夕将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食品抽查结果,引导节日消费。四是认真受理消费者质量投诉。加强“12365”质监热线的值守,确保24小时畅通,鼓励广大群众对不合格生产企业及制假窝点进行举报。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宾馆饭店、商场、车站及风景旅游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游乐设施运营单位。重点检查项目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设备检验、作业人员执证上岗、警示标志等状况。为了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滨州市局还特意印制了1000多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检查过程中发放到每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广泛教育引导这些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时刻崩紧“安全意识”这根弦。在此基础上,为确保“五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该局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对分布在全市各县区及各乡镇的特种设备,按区域划分责任区,质监人员实行定职、定责、定人的三定管理模式,谁主管谁负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尤其“十一”放假期间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监人员盯岗、盯位,不脱岗。对检查、检验中发现的“无证”设备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将依法予以查处,经检验不合格且限期内未予整改的设备将坚决停止运行。
截至目前,滨州市局已检查月饼、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生产企业98个,抽检样品109批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6家,消除安全隐患23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