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半的专项整治,安徽含山县复混肥生产秩序有了明显改观。以前,11家复混肥生产企业中有9家企业属于无证生产,现有3家企业基本具备了生产条件,正在积极申请办证(其中1家企业是由原2家无证企业兼并整合而成的),另有2家企业正在建设和购买厂房,其余3家企业彻底关闭。目前,含山县无证复混肥生产企业已全部停止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含山县质监局的主要做法:一是启动了复混肥产品质量一级(红色)预警机制。组织复混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学习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落实整治区域性化肥质量问题责任制试行办法》,通报了全县复混肥市场令人堪忧的现状以及下一步的整治措施和目标。同时,对生产不合格复混肥厂家下达《召回指令》,限期召回售出的不合格复混肥。二是与全县所有复混肥生产厂家签订了《复混肥质量保证承诺书》,承诺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四是结合开展的“农资打假下乡”和“三百”活动(即“进百村、入百户、抽百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对辖区内的复混肥产品实施进村入户跟踪抽查。五是领导带队督查和下达督办通知书。六是坚持严格执法,对无证9家生产企业均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封存了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包装物。七是把相关情况向巢湖市质监局和含山县政府作了书面报告,并将产品抽样检验的结果通报给县工商、农委等部门。
此举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巢湖市质监局迅速向含山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复混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建议函》,含山县政府分管领导十分重视。2006年5月份,含山县政府办、质监、公安、工商、农委等部门联合召开了复混肥专项整治协调会议,并以《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将会议研究的整治方案发至各复混肥生产企业。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联合整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