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的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企业只有依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经相关组织考核合格、获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并明确规定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
近日,路桥质监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企业正在生产用于盛放油漆等危险化学品的金属桶。经查,该厂涉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封存了已生产好的油漆包装桶1900只。
为保障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和使用规范、有序,路桥质监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无证生产企业及使用无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企业查处的力度,保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及使用领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