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台州市出现以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事件后,三门县质监局对此高度重视,稽查执法人员对该县的餐馆、饭店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宣传了有关安全使用食用油知识。
2006年9月11日下午,该局稽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接到一家餐馆老板举报,在三门县海游镇悬渚村一住宅旁有人用饭店里的下脚料废油放在铁桶中进行加热提炼。稽查人员即刻赶往该加工点,并通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工商局、海游镇政府和三门电视台等单位,共同进行检查和调查,重点对该油品的用途和去向进行追查。
根据被检查人所述的油品用途和去向,该局稽查人员随即会同天台县质监局稽查大队到天台县赤城街道坝头村吴某的加工场所进行追踪核实。经初步查明,该加工点所炼的油品销给天台吴某加工工业用产品,而非食用。在吴某加工现场发现,该油品被用来和石灰等掺合一起,经烘干、过筛等工艺处理,制成滑石粉。据加工工人说,该滑石粉是售给冷轧拉丝厂作润滑剂用的。此油品虽未用以加工食品,但该加工点系无照经营。下一步,三门县质监局将建议工商部门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