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台州电视台600新闻曝光温岭市长屿八仙山泉纯净水厂涉嫌生产的纯净水质量问题后,该市质监局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分三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市的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共立案查处11家饮用水企业,其中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7家,无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4家。今年一二季度省级定期监督检查中,抽查12家已获证企业12批次,仅8批次合格,质量指数50.21,同比下降45.74。目前,温岭市有22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其中15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7家企业未取证。
从抽查检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饮用水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产品菌落总数、霉菌、酵母、高锰酸钾消耗量、PH值等项目不合格。二是获证企业直接用水管灌装,出厂没有检验,生产出的产品直接走向市场。三是无证生产企业假冒QS标识、假冒厂名厂址,生产出的产品没有质量保证。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饮用水市场比较混乱。无获得QS认证企业有价格优势,无形中提高了获证企业的生产成本,不公平的市场竞争,是导致获证企业生产劣质饮用水的主要原因。二是获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化验员的素质不高。对哪个生产环节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控制,质量管理人员心中没底,化验员把关不严格,抽检批次数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出厂检验从严把关质量的目的。三是企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个别企业主面对新闻媒体曝光敏感性不强,没有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反倒认为个别出现质量问题是经常现象。
为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温岭市质监部门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加贴标签,严格区分工业用水和饮用水。获证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工业用水,必须到质监部门报备案,同时在工业用水桶上必须加贴“工业用水”字样的标签。二是组织企业主、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详细讲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企业主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确保生产饮用水的质量安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对获证企业,一旦发现企业未按规定要求组织生产,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建议有关部门撤销相关行政许可,撤销食品生产许可;对无证生产加工点发现生产的,责令其停业生产销售,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组织监管人员多到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采取加严检验措施,增加抽样检测批次,发现有质量嫌疑的饮用水产品,立即封存采样。同时,加大对不合格企业整改等后处理力度,确保企业整改到位。
提高饮用水质量,须引起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此,温岭市质监局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监管,提高无证照生产企业的违法成本。二是加强对厂矿企业、中小学校等人群高密集地方人员的饮用水监管督查。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检查,督促其拒绝购买无QS认证的饮用水产品,确保所属人员的饮用水安全。三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力促获证企业成立生产饮用水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必要时,指导生产企业划区块联合,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更新陈旧设备,降低生产成本,力求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