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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通过《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生产许可通则》现场考核奶瓶企业在黄岩

2006-09-15 07:44: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昨日,从台州市日康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传来好消息:公司生产的奶瓶近日通过了由国家质检总局下派专家组的现场考核。据悉,这次国家质检总局专家小组对全国25家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其中浙江省内相关企业有4家,台州1家,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奶瓶生产企业全国仅此一家。
   奶瓶企业为更全面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并下发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并于2006年7月8日开始执行,并率先对占食品包装材料最大份额的塑料包装产品实施市场准入,从而更有力地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奶瓶企业本次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包括3类共计39个产品,主要包括——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奶瓶企业实施准入制度后,凡是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必须经过国家有关审查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后才可以生产该产品,获证产品外包装、说明书或产品上可以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没有取得准入资格、没有获准加贴“QS”标志的产品不能用于食品包装和生产中。获证产品应在包装或标签上注明“食品用”字样。同时应有产品说明书及产品标签,需注明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主要原辅材料名称等内容。对于标识“耐高温”、“可蒸煮”或“微波炉使用”的,应提供相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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