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新疆喀什地区行署《2006年喀什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巴楚县质监局认真抓好2006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
近期,巴楚县质监局负责稽查的副局长段南锋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的餐饮业、学校、企业食堂、学校周边餐食摊点的食品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整治,共检查了124处,重点检查米、面、油、食醋、味精等五类食品,并对15类食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及伪造假冒生产许可证的食品。
检查发现巴楚县餐饮业使用的大米、油、食醋、味精包装上全印有“QS”标志,经调查,生产许可证属实,使用的面粉全为巴楚县已取证企业生产的面粉。而在市场流通环节,质监人员抓获了2起销售大米、面粉质量违法案,货值共计6万元。
从段南锋副局长处了解到,经检查,被查获的面粉以次充好,以特二粉冒称特一粉。而大米从感观判别就明显泛黄、米粒发肿、受潮,经抽样检验定为不合格产品。销售者自称该批大米的销售主要对象是建筑工地、偏远乡村采摘棉花的棉农。合格大米要70-80元/袋,这种大米只要48元/袋,因此赢得了雇主的青睐。据调查了解,该销售商贩无固定销售点,通常是装车流动销售。
通过此案的查处,巴楚县质监局段南锋副局长提出,食品安全监管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对消耗较大的人群食品安全提供保障,要求执法人员时刻提高警惕,严厉打击流动不法商贩,让非法分子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