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临邑质监在“质量月”期间 开展“三包”情况大检查

2006-09-08 14:1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推动山东服务业名牌的发展及全社会质量诚信建设,临邑县质监局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产品质量放心承诺”和“诚信兴商”等活动,在“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对辖区内开展的“三包”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以移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家具等7类产品为重点,共检查各类企业56家,涉及商品430万元,而用于“三包”的费用总额为12万元,不到商品货值总额的3%,其中完全符合“三包”规定要求的企业有13家,占被检查企业数的23.22%,而达不到“三包”规定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有43家。从检查情况看,大中型商场及超市执行“三包”规定的情况较好,但一些小型个体私营单位的“三包”规定难落实。其中,消费者对手机“三包”的投诉量最大,占63%。而家用电器及家用视听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总体质量较稳定。

   检查发现,虽然“三包”对各经销商提出了严格要求,但很少有商家张贴出“三包”规定来提醒消费者。相对而言,知名品牌生产厂家、较大规模维修部门对“三包”规定较为了解,也比较拥护“三包”规定和维修资质审核认证。但路边店、街头的“散兵游勇”却知之甚少或漠然视之,本身不合法,也更害怕“三包”和资质认证。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消费者只知道“三包”,但不知具体内容,有的甚至都没听说过,不知道自己还可以享受“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包修”的权利。

   质监人员介绍,当前涉及“三包”主要存在以下四大问题:部分企业质量意识较差,未认识到“三包”规定事关企业自身品牌打造,漠视产品的售后服务;部分企业法律意识差,为减少因履行“三包”增加的成本,拒不承担“三包”责任,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包”责任“鉴定难”问题突出,部分企业对发生质量纠纷的商品自行鉴定或自己指定鉴定单位,缺乏客观公正性,而社会中介机构未有效开展“三包”鉴定检验业务,使消费者遭遇鉴定难;部分消费者的“三包”意识不强,不注意保存“三包”凭证、发票、维修记录等证据,并不了解折旧、换修退条件等“三包”内容,导致“三包”纠纷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