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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银杏栽培工作获肯定

2006-09-06 09:0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8月31日,在山东省蓬莱市召开的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郯城被评为“银杏栽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这是国家质检总局对近年来郯城县银杏农业标准化规范种植实现经济增长,农业标准化工作成绩显著的充分肯定。
   自1998年5月,郯城县银杏标准化示范区被国家标准委列入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以来,县委、县政府对示范区工作极为重视,对示范区建设作了专题研究部署,并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质监、林业、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示范区领导小组,由郯城县人民政府承担,郯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局等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发展思路,以农业标准化为总抓手,立足银杏、杞柳等农副产品,作为农业经济支柱,加快建设银杏标准化示范基地。
   近年来,郯城县质监局、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示范区举办银杏技术培训班8期,共培训技术人员1457人次,举办银杏标准宣贯培训班2期,179人次。制(修)订适应全县银杏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标准6个,印刷银杏地方标准3000份,用于示范区种子、肥料、打井、购置灌溉机器和检测设备的资金累计达64万余元。
   在各部门的帮扶下,1999年,郯城被中国特产之乡推荐委员会命名为“银杏之乡”。同年8月,中、法、德合资绿源银杏有限公司在示范区建立,将银杏采叶园定为示范园,银杏种、苗、叶、果销往全国各地,银杏叶提取的黄酮甙销往国际市场。目前,全县银杏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已达8100公顷,发展银杏种植户7000余户。据估计,2006年,可收银杏产品将达到50万公斤,银杏叶2818万公斤,比示范种植前分别增长43%和46%。农民仅在银杏栽培上就实现人均收入2600元,比示范前增长55%。
    示范区工作见到了实效,真正已经起到了“百业扶持一业上,一业带动百业旺”的良好作用,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调动了农户参与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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