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连续接到数起消费者投诉反映,部分乳饮料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中的蛋白质含量,在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价格低得多的甘氨酸来代替奶粉。对此,总局高度重视,发布了预警公告,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指示精神及省局、市局的相关要求,山东省禹城局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区域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含乳饮料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把加强含乳饮料生产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职责,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含乳饮料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明确任务,抓紧落实。根据通知要求,立即将文件转发各相关单位,对此项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将此次专项检查落到实处。通过对全市6家含乳饮料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在生产现场暂时未发现甘氨酸及其他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因此未进行抽样检验工作。
三是加强证后管理工作。目前全市所有含乳饮料生产企业都已经获得了QS生产许可证。但该局依然没有放松对其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省局区域监管的管理模式对所有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各监管室加强对本区域内含乳饮料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并责任到人,从而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